化处标委字[2023]第046号
关于拟成立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废弃电池化学品处置分技术委员会及征集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4),2007年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在全国范围内负责废弃化学品处置技术和方法(不包括处置管理)等领域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废弃电池化学品处理处置工作组(SAC/TC294/WG1)自2013年成立以来工作组取得了一系列瞩目的成就。在此工作基础上现开始筹建废弃电池化学品处置分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废弃电池化学品处理处置技术、方法和相关产品等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不包括废弃铅酸蓄电池)。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废弃电池化学品处理处置相关领域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公共利益方(教育科研机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检测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的专业人员。
二、委员条件
(一)在废弃电池化学品处理处置领域生产、检验、使用、科研、管理或教学等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工作时间不低于5年;
(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与之相对应的职务,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与之相对应的职务;
(三)熟悉并愿意从事标准化工作,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工作,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指能按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等反馈意见,出席标准审查会以及参与标准化工作培训等相关活动,按时进行投票表决等);
(四)为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且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五)同一人不得同时在3个以上技术委员会担任委员;
(六)参与过废弃电池化学品处理处置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或省部级以上废弃化学品处理处置科技项目的人员优先。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由委员候选人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填写单位名称须与公章名称一致,公章复印无效)。推荐单位对委员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请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4份(单面打印,均贴有二寸免冠照片)并分别加盖公章,另附同版照片一张(用于制作委员证书)邮寄到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委员登记表 (word格式)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三)SAC/TC294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委员推荐人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废弃电池化学品处置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
四、联系方式
单位: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85号
邮编:300131
联系人:赵美敬
电话:022-26689266
电子信箱:fqhxp@163.com
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3年9月20日